通知公告
年产31700套骨科手术设备和康复设备医疗器械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6-02 17:42:13

        2018年4月4日,浙江龙游蓝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1700套骨科手术设备和康复设备医疗器械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龙游蓝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浙江龙游蓝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丰阁路6号,主要从事骨科手术设备、康复设备等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2013年8月,公司委托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龙游蓝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1700套骨科手术设备和康复设备医疗器械生产线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9月取得龙游县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浙江龙游蓝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1700套骨科手术设备和康复设备医疗器械生产线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龙环建[2013]100号)。批复的建设内容为:年产31700套骨科手术设备、康复设备医疗器械,主要产品方案为电动气压止血仪和附件(止血带)2500台、电动石膏锯10000套、关节康复器4000台、医用电动锯钻系统3000套、四肢血液顺序循环压缩治疗装置6000台、一次性心电电极5000万片(5000套)、其他医疗器械1200台/套,项目无打磨、抛光、酸洗、电镀、磷化、喷漆、热处理等表面处理工艺。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2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94%。

由于企业承诺产品一次性心电电极今后不在建设实施,故本次验收为整体性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存在如下变动情况:

        1. 生产设备变更:项目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主体设备的配置情况较原有环评有一定的调整,调整后生产产能未突破原审批的年产31700套骨科手术设备、康复设备医疗器械的产能。

        2. 固废产生变更:原环评废切削液为循环使用不外排,实际企业对切削液进行定期更换,产生废切削液;原环评未提及废润滑油,实际企业设备润滑油进行定期更换,产生废润滑油;原环评提及项目产生废弃线路板,实际企业生产过程中未产生。原环评要求切削液及润滑油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实际企业切削液及润滑油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商进行专桶回收,未产生报废的切削液及润滑油包装桶。

        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废水

        项目已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由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外排衢江。

        2. 固废

        项目金属废料、非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进行外售物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由于废润滑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固废产生量较少,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未与公司签订处置协议,企业承诺达到一定危废量后再委托处置,目前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在厂区内进行妥善暂存。

        3. 噪声

        项目设备基本合理布局,采取了其它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1. 噪声

        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外环境3类标准限值。

        2.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中的各污染物指标均可以满足《关于龙游工业园区接管企业污水排放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龙环[2011]11号)中的相关标准限值;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各污染指标出水可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试生产期间加强了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问题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对项目相关情况的调查不够详尽实。

七、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 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较好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2. 后续要求

        (1)加强现场及各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相关台账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的管理,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完善监测报告及相关附图附件。

 

        公示期:2018年6月2日-7月1日

        举报电话:0570-7026185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龙游县经济开发区丰阁路6号(公司大门公示栏)

 

 

浙江龙游蓝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日

附件:1、浙江龙游蓝德医疗专家验收意见

          2、浙江龙游蓝德医疗验收监测报告

          3、浙江龙游蓝德医疗环保执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