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年产 4 万吨冷冻冷藏食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17 15:54:28

        2018年01月16日,兰溪五丰冷食有限公司根据《兰溪五丰冷食有限公司年产 4 万吨冷冻冷藏食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的要求对兰溪五丰冷食有限公司年产 4 万吨冷冻冷藏食品生产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杭州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废水处理设计单位)、杨州兄弟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废水施工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三位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浙江省兰溪市经济开发区登胜路,项目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 4 万吨冷冻冷藏食品。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3年12月企业委托杭州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兰溪五丰冷食有限公司年产 4 万吨冷冻冷藏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12月兰溪市环境保护局以兰环审〔2014〕135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   项目于2017年05月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50000万元,环保投资710万元,占总投资的1.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实际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实际生产设备数量、型号均未发生变化,与环评一致。
       原辅料方面:实际消耗的原辅材料种类与环评一致,消耗量与实际产能相匹配。
       污染防治方面:与原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车间各类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入兰溪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站采用格栅+初沉+气浮+USB+接触氧化工艺处理。
       (二)废气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面粉、奶粉等颗粒物,食堂油烟,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车间面粉粉尘已采用封闭式的和面机,并加强车间管理;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原料包装(塑料袋、纸箱等),菜、肉类洗涤分拣物,员工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站的污泥。
       原料包装袋由临安市华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回收综合利用;菜、肉类洗涤分拣物送至养猪场作饲料;污泥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 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放限值;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硫化氢、氨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二级标准;项目食堂油烟经处理后排气筒中油烟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和硫化氢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敏感点殿山中心学校以及3户居民居住区环境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2二级标准限值;氨和硫化氢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1979)表1最高容许浓度一次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殿山中心学校以及3户居民居住区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废原料包装袋由临安市华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回收综合利用。菜、肉等洗涤分拣物******猪场作饲料,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淸运。
       5、 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6.42吨、氨氮为0.642吨,符合兰环审〔2014〕135号文中关于总量控制目标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
六、验收结论
       兰溪五丰冷食有限公司年产 4 万吨冷冻冷藏食品生产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事故应急防范措施;
       3、落实对甲烷气体的安全处置。


        公示期:2018年1月17日-2018年2月6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溪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0579-88902728

        公示地点:www.jhxnd.com兰溪市经济开发区登胜路(公司大门公示栏)

 

兰溪五丰冷食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