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年产100万只塑料工艺相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10 15:18:53

        2018年01月09日,兰溪市盛宏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根据《兰溪市盛宏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塑料工艺相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兰溪市盛宏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塑料工艺相框生产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评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三位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兰溪市赤溪街道郑麻车村,项目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100万只塑料工艺相框生产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7年4月企业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兰溪市盛宏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塑料工艺相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7年4月兰溪市环境保护局以兰环审〔2007〕38号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38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只进行塑料线条的生产,玻璃、纤维板的裁切、相框的组装和包装工序外协,其他工艺与原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目前企业只进行相框塑料线条的生产,相框的组装和包装工序委托其他企业完成,所以淘汰了原来环评中的开板机、冲床和粉碎机。其他生产设备与环评基本一致。
        原辅料方面:与原环评一致。
        污染防治方面:与原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挤出工序的冷却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挤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预处理后外排。
        (二)废气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塑料线条切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塑料线条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都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部分设备采取了减震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废边角料及生活垃圾。
        废边角料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作卫生填埋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氨氮、总磷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2、废气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最大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苯乙烯最大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东、南、西、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废边角料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由环卫部门收集作卫生填埋处理。
        5、 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目标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兰溪市盛宏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塑料工艺相框生产项目手续完备,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有机废气治理工作,落实气尘合治工作。
        2、完善长效的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相关环保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上墙工作。


        公示期:2018年1月10日-2018年2月9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溪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0579-88902728

        公示地点:www.jhxnd.com兰溪市赤溪街道郑麻车村(公司大门公示栏)

 

兰溪市盛宏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