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年产清洗剂200吨、皮膜剂1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1-29 22:48:35

        2018年11月19日,金华市鸿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金华市鸿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清洗剂200吨、皮膜剂1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HP-J(J)2018-09-099)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金华市鸿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清洗剂200吨、皮膜剂100吨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评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兰溪市上华街道横路村(兰溪市清波扑克厂闲置厂房),项目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清洗剂200吨、皮膜剂100吨建设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年5月企业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金华市鸿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清洗剂200吨、皮膜剂1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06月09日兰溪市环境保护局以兰环审〔2015〕80号文对本项目进行批复。项目于2015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10月竣工并进行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经核查,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生产工艺方面:项目实际工艺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项目生产设备实际数量与环评一致,与产能相匹配。
        污染防治方面: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
        原料使用方面:项目原料种类、用量与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一致。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根据现场核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新周村村民张彩姣定期清运至农田作农肥。
        (二)废气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拆包、投料、搅拌时产生的粉尘。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采用轻倒轻放,降低粉尘下落高度,作业人员均配备防护口罩,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防止车间浓度积累,同时每日清扫车间聚集的粉尘。
        (三)噪声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散落粉尘、原料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散落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原料包装材料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监测日,项目生活污水收集池废水中pH值范围为6.85-7.01,其它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69mg/L、悬浮物55mg/L、动植物油类1.68mg/L、氨氮14.9mg/L、总磷0.40mg/L。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由新周村村民张彩姣运送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
        监测日,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72 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监测时段,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6.1-58.1dB(A),昼间噪声为45.4-48.7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包括散落粉尘、原料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散落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原料包装材料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
六、验收结论
        金华市鸿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清洗剂200吨、皮膜剂100吨建设项目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初步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基本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规范车间环境,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2)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做好管理台账。

 

        公示期: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28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溪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0579-88902728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兰溪市上华街道横路村(兰溪市清波扑克厂闲置厂房)(公示栏)

 

金华市鸿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