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年产10万台沙漠空气滤清器总成先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1-29 22:24:37

        2018年11月09日,浙江海纳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科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沙漠空气滤清器总成先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XND-LAB(J)2018-08-175(综)),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浙江科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沙漠空气滤清器总成先行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杭州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永康恒鑫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废气设计及施工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三位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先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先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兰溪市赤溪街道工业功能区,项目性质为新建,批复建设内容为年产10万台沙漠空气滤清器总成生产线,目前先行建设年产4万台沙漠空气滤清器总成生产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1年8月委托杭州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科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沙漠空气滤清器总成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10月兰溪市环境保护局以兰环审〔2011〕66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项目于2013年6月开工建设,于2014年10月先行建设年产4万台沙漠空气滤清器总成生产线并进行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先行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325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先行建设年产4万台沙漠空气滤清器总成项目的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经核查,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生产工艺方面:项目实际工艺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项目实际生产设备较环评有所减少,与先行建设项目实际产能相匹配。
        污染防治方面:项目印刷废气由环评中要求的“加强车间通风”改为“收集后与喷塑粉尘经滤芯+布袋除尘处理后的喷塑烘干废气一并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其它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基本一致。
        原料使用方面:与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一致。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有胶水废气、抛丸粉尘、喷塑废气、焊接废气和食堂油烟。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抛丸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塑废气收集后经滤芯+布袋除尘处理后与喷塑烘干废气废气一并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5m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焊接废气加强通风换气,以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企业合理布置车间内各设备的位置,已选低噪声设备,采取一定和隔声减震措施。加强管理,已建立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的管理制度。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主要为废钢网、废钢材、废包装材料、焊接废渣、次废品和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废钢网、废钢材、废包装材料、焊接废渣、次废品由兰溪市云龙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城北收购点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废水pH值范围为7.36~7.52,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49mg/L、悬浮物27mg/L、动植物油类1.36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12.1mg/L、总磷0.94mg/L,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间接排放标准。
        2、废气
        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抛丸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为29.5mg/m3、排放速率为0.043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项目喷塑、喷塑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为3.09mg/m3、排放速率为0.024kg/h,颗粒物浓度为22.9mg/m3、排放速率为0.177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设施后排气筒废气中油烟浓度为0.79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限值标准。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151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61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7.6~58.4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主要为废钢网、废钢材、废包装材料、焊接废渣、次废品和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废钢网、废钢材、废包装材料、焊接废渣、次废品由兰溪市云龙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城北收购点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污染物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60吨、氨氮0.006吨、粉尘0.576吨,均符合兰环审〔2011〕66号关于总量控制目标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预测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浙江科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沙漠空气滤清器总成先行建设项目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初步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先行建设项目基本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先行建设项目废水、废气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本先行建设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喷塑、及喷塑烘干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运维管理,确保废气中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根据厂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适时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习,确保事故应急措施及人员得到检测和训练。
        (3)本次验收为先行建设年产4万台沙漠空气滤清器总成项目的验收,待项目整体建成后应对项目进行整体验收。

 

        公示期: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28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溪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0579-88902728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兰溪市赤溪街道工业功能区(公示栏)

 

浙江海纳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