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年产 200 万双新材料轻质雨鞋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1-29 22:10:32

        2018年11月27日,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年产 200 万双新材料轻质雨鞋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XND-LAB(J)2018-09-129(综)),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年产 200 万双新材料轻质雨鞋生产线技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永康市信政恒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废气设计及施工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三位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溪路 88 号 3 号厂房,项目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 200 万双新材料轻质雨鞋生产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 年 8 月企业委托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年产 200 万双新材料轻质雨鞋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 年 9 月 5 日金华市环境保护局以金环建开〔2018〕49 号文对本项目进行批复。项目于2018年3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7月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经核查,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生产工艺方面:项目实际工艺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项目实际生产设备减少1台全自动 EVA/橡胶特殊注塑机,其它生产设备与环评一致,与实际产能相匹配。
        污染防治方面: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基本一致。
        原料使用方面:项目实际原辅材料消耗量与环评基本一致,与实际产能相匹配。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一致。
        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放的废水生活污水。设备间接接触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经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金华江。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有注塑废气、处理剂和处理剂烘干废气、刷胶和胶水烘干废气、食堂油烟。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注塑废气、处理剂及处理剂烘干废气、刷胶及胶水烘干废气收集后通过低温等离子+UV 紫外光氧化装置处理后 15m 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降噪装置;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生产管理。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棉布、生活垃圾。
        项目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棉布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桶和废机油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代为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废水pH值范围为6.87~6.95,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84mg/L、悬浮物20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12.2mg/L、总磷0.43mg/L,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间接排放标准。
        2、废气
        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注塑废气、处理剂和处理剂烘干废气、刷胶和胶水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为7.40mg/m3、排放速率为0.283kg/h,甲苯浓度为<0.0015mg/m3,丙酮浓度为0.240mg/m3、排放速率为0.009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
        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设施后排气筒废气中油烟浓度为1.70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限值标准。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64mg/m3、甲苯最大浓度为<0.0015mg/m3、丙酮最大浓度为<5.52×10-3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4.8~59.3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棉布、生活垃圾。
        项目各类固废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做好收集、暂存、处置工作。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棉布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桶和废机油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代为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 0.045 吨、氨氮年排放量为 0.0045 吨,VOCs 年排放量为 0.85 吨。均符合环评中关于该项目总量控制目标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预测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年产 200 万双新材料轻质雨鞋生产线技改项目手续完备,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基本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车间通风,改善车间环境,确保员工在工作的身心健康;
        (2)妥善处理好危险废物及其他固废的定点收集工作,做到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和安全处置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工作。

 

        公示期: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28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环保窗口,0579-89156103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溪路 88 号(公示栏)

 

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