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年产15万吨饲料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0-25 12:06:15

        2018年4月4日,衢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饲料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衢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衢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饲料生产和销售肉鸡的企业。公司设有两个厂区,其中位于浙江龙游县龙北工业园的厂区进行饲料加工,位于龙游县模环乡陈家村的厂区进行肉鸡销售。
        2005年3月,公司委托原浙江省衢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衢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饲料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5年4月取得龙游县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衢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饲料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龙环函[2005]26号)。批复的建设内容为:年生产饲料15万吨及年销售肉鸡10万羽。
        项目进行分期建设,其中年产15万吨饲料生产线项目已通过阶段性验收,验收编号为龙环验[2006]22号,年销售10万羽肉鸡项目于2005年7月开工建设,2005年11月工程竣工投入试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2%。
        由于年产15万吨饲料生产线已通过阶段性验收,故本次为对年销售肉鸡10万羽生产线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存在如下变动情况:
        1. 生产设备变更:原环评未提及肉鸡销售部的生产设备,实际企业销售部设有磅秤4台。
        2. 废水处理工艺及排放去向变更:原环评要求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污水处理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外排;实际企业已于龙游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所有废水经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统一由龙游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槽罐车运至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外排衢江。
        3. 固废产生变更:原环评未提及一般固废污水处理污泥、鸡粪,实际企业产生污水处理污泥及鸡粪。
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废水
        项目已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随地面及鸡笼冲洗废水一同进入二级生化处理设施预处理,处理后由龙游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槽罐车运至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外排衢江。
        2. 废气
        项目恶臭废气无组织扩散。
        3. 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 噪声
        项目设备基本合理布局,采取了其它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1. 噪声
        项目西、南、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外环境3类标准限值,东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外环境4类标准限值。
        2. 废水
        项目二级生化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中的各污染物指标均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各污染指标出水可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3. 废气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恶臭浓度外排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试生产期间加强了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
六、验收存在的问题
        1. 污水处理污泥、鸡粪处置去向未明确,相关证明材料不完善;
        2.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对项目相关情况的调查不够详尽实。
七、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 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较好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2. 后续要求
        (1)加强现场及各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相关台账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明确一般固废污水处理污泥、鸡粪的处置去向。
        (3)加强场所恶臭的管理,尽量降低恶臭对外环境的影响。
        (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完善项目原材料消耗、全厂水平衡及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内容,进一步完善辅助证明材料等相关附图附件。

 

        公示期:2018年10月25日-11月24日

        反馈电话:0570-7026185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龙游县模环乡陈家村(公司大门公示栏)

 

 

衢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1、衢州温氏畜牧专家验收意见

           2、衢州温氏畜牧验收监测报告

          3、衢州温氏畜牧环保执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