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06日,金华科展过滤机有限公司根据《金华科展过滤机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过滤机及配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金华科展过滤机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过滤机及配件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评编制单位)、宜兴市永晨环保填料有限公司(废气设计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兰溪市水亭乡下方泉村,项目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1000套过滤机及配件建设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0年8月企业委托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金华科展过滤机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过滤机及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年10月11日兰溪市环境保护局以兰环审〔2010〕104号文对本项目进行批复。项目于2010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13年1月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喷涂由喷漆工艺改为刷漆工艺,其余设备型号、数量与环评一致,与产能相匹配。
原辅料方面:原辅材料种类、用量与环评一致,与目前产能相匹配。
污染防治方面:焊接量较小且工件较大,焊接烟气为无组织排放,其余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环评描述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员工生活污水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再经兰溪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附近小溪,最后纳入游埠溪。
(二)废气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塑料废气、焊接烟气和油漆废气。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塑料废气、油漆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焊接烟气车间加强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吸声、隔振与减振措施;对生产车间进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全部置于车间内较中心位置;企业生产时生产车间关闭门窗;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生产管理。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废钢材、更换油、废油漆桶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根据核查情况,废钢材外卖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更换油、废油漆桶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类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2、废气
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废钢材、更换油、废油漆桶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根据核查情况,废钢材外卖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更换油、废油漆桶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总量排放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预测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金华科展过滤机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过滤机及配件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建设过程手续完备,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废气处理施的日常管理,确保有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完善危废暂存场所,台账记录等。
(3)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对焊接烟气进行收集处理后排放。
公示期: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1月24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溪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0579-88902728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兰溪市水亭乡下方泉村(公示栏)
金华科展过滤机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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