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日,浙江利威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橡胶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利威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浙江利威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龙游工业园区兴北路的浙江康王工艺品有限公司厂区内,是一家专业从事梳子橡胶垫制品加工生产企业。2016年12月委托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浙江利威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橡胶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3月取得龙游县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浙江利威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橡胶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龙环建[2017]17号)。批复的建设内容为:年加工生产梳子橡胶垫制品500吨。
项目于2017年4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工程竣工,投入试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6%。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竣工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存在如下变动情况:
1. 生产工艺变更:企业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注塑工序委托外加工。
2. 项目生产设备变更:项目实际密炼机、开炼机、预成型机较原环评及其批复各减少1台,切胶机减少8台,硫化机减少14台,插针机减少30台,下料机减少27台,取消注塑机及开条机。由于原环评设备产能与项目产能未配套,目前企业配置的设备可以满足年加工生产梳子橡胶垫制品500吨的产能要求。
项目不构成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龙游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外排衢江。项目使用的开炼机和硫化机等设备均自带冷却装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 废气
项目配料、密炼、开炼机顶部设置吸风罩(集气罩),废气通过管道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硫化机顶部设置吸风罩和风量调节阀措施,硫化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 固废
项目硫磺及助剂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点;橡胶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一般物料废弃包装材料、除尘回收粉尘灰委外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 噪声
项目设备基本合理布局,采取了其它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1.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关于龙游工业园区接管企业污水纳管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龙环【2011】11号)标准要求。
2. 噪声
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外环境3类标准限值。
3. 废气
项目配料、密炼、开炼工序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5排放限值;硫化工序废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5排放限值。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排放最高浓度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表一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最高浓度值均可以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试生产期间加强了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问题
1. 项目危险固废处置去向未明确;
2. 项目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未备案;
3.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对项目相关情况的调查不够详尽。
七、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 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较好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项目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2. 后续要求
(1)加强现场及各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相关台账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企业环保设施的标识、标牌,明确危险固废的处置去向。
(3)履行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完善监测报告内容及相关附图附件。
公示期:2018年8月19日-9月18日
反馈电话:0570-7026185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龙游工业园区兴北路(公司大门公示栏)
浙江利威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9日
附件:1、浙江利威橡塑制品专家验收意见
2、浙江利威橡塑制品验收监测报告
3、浙江利威橡塑制品环保执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