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年产500万平方米隔热防火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5-02 17:00:28

        2017年10月26日,龙游巨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隔热防火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龙游巨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原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境保护研究所)(环评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介绍,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2009年5月公司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了《龙游巨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隔热防火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09年5月龙游县环境保护局以(龙环建[2009]48号)同意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于2009年6月开工建设,2009年7月完成年产500万平方米隔热防火材料项目并投入试生产。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变动,但部分建设内容与原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不一致,变更如下:
        1.原辅材料使用方面:项目原料增加了聚酯纤维、TY复配发泡剂;取消了聚乙烯醇乳胶;氯化镁改为硫酸镁;
        2.由于生产工艺需要,淘汰原有打磨机,引进切边机和雕刻机对物件进行处理。
        3.边角料和残次品委托处置。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发泡采用物理发泡,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空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车间。切边、雕刻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纳入龙游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后入龙游城北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放。
        3.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妥善暂存和安全处置。除尘粉尘和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边角料和残次品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项目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合理布局,采取了其它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气
        切边工序废气、雕刻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颗粒物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切边工序废气处理设施除尘效率为99.6%、雕刻工序废气处理设施除尘效率为99.4%。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开发区污水管网入龙游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施工期:根据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总结报告,施工期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落实了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生活废水、施工废水进行了分质分类处理;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了有效措施抑制或减少了扬尘的产生量;设置施工固废和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固废进行了妥善处置;施工期采取了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随着本项目施工完成,影响随之消失,未对当地的整体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营运期:营运期加强了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问题
        1.验收监测报告对项目相关情况(产品配方、原材料使用情况、产能核实情况等)的调查不够详实;
        2.生产装置区地面粉尘较多,生产装置区初期雨水未收集处理;
        3.硫酸镁溶解装置区地面未作防渗处理。
七、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除噪声)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较好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2)后续要求
        (1)加强现场及各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相关台账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车间粉尘收集系统建设,完善生产装置区的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及回用措施,完善硫酸镁溶解装置区地面防渗处理。
        (3)完善环保相关标示标牌设置,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措施建设。
        (4)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附图附件。

 

        公示期:2018年5月2日-6月1日

        举报电话:0570-7026185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龙游县城北工业园区龙山路36号(公司大门公示栏)

 

 

龙游巨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日

附件:1、龙游巨鹏机械专家验收意见

           2、龙游巨鹏机械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