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年产5000吨新型塑料装饰材料(WPV)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8-03 17:21:48

2018年8月2日,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在企业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年产5000吨新型塑料装饰材料(WPV)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项目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绍兴绿态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兰溪市金途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安装单位),会议特邀三位专业技术专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会前与会代表和专家对本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上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监测报告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种塑胶制品的企业。根据现在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前景,公司投资5200万元,在兰溪经济开发区三鑫路21号(原兰溪市锦泰车料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内建设形成年产5000吨新型塑料装饰材料(WPV)生产线,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67%。现有员工10人,昼夜双班制生产,年工作天数为300天。实际已建成年产5000吨新型塑料装饰材料(WPV)生产线。项目于20164月开工建设,于201612月投入试运行。20161月,企业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了《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新型塑料装饰材料(WPV)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兰溪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45对该项目进行审批(兰环审[2016]27),2018年3月,企业委托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完成验收监测报告编制。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新型塑料装饰材料(WPV)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新型塑料装饰材料(WPV)项目,实际该项目年产5000吨新型塑料装饰材料(WPV项目生产工序无变化,生产设备有部分改变,挤出机型号及数量有所变化,经计算平均生产工况为96.8%,产能满足整体验收要求。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整个厂区,工艺为混合、挤出、冷出、定型、烫金、切割工序。

 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该项目主要废水是循环冷却水及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由兰溪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一级排放。

根据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核实,项目实际建设的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评报告以及批复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要求。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废气,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设施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根据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核实,项目实际建设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评报告以及批复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挤出机、破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已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增设减振基础等必要的防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

根据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核实,项目实际建设的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评报告以及批复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要求。

(四)固废

该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核实,项目实际建设的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和处置符合环评报告以及批复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和处置的要求。

 五、项目批复及实际落实情况

项目批复及实际落实情况表

序号

兰环审〔2016〕27号环评审查意见

企业落实情况

1

根据你公司递交的相关材料,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前提下,原则同意浙江工业大学对该项目的评价结论和建议措施,要求你公司严格按项目环评文件所列项目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的建设。

已落实。企业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环评提出的污染源及建议措施进行污染防治设计,并将其作为今后环境管理的依据。按项目环评文件所列项目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的建设。

2

项目拟位于兰溪经济开发区三鑫路21号的现有厂房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配套SJ65×25挤出机5台、SJ80×25挤出机3台、SJ45×25挤出机50台、SW95/25挤出机4台、SJZ65/132锥挤出机2台、SJZ55/110锥双挤出机2台、51/105型材生产线1条、YFY240牵引机3台、TYYB60烫金机16台、PSJ600破碎机4台等设备,设计产能为年产5000吨新型塑料装饰材料(WPV)。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

已落实。项目位于兰溪经济开发区三鑫路21号的现有厂房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配套SJ65×25挤出机8台、SJ45×25挤出机11台、SW95/25挤出机4台、SJZ65/132双锥挤出机1台、SJZ55/110双锥挤出机3台、YFY240牵引机3台、TJ25烫金机4台、PSJ600破碎机2台等设备,目前已建成年产5000吨新型塑料装饰材料(WPV)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3

项目须与兰溪经济开发区规划等有关规划相衔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施清洁生产,严格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认真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确保环境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须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管道布设工作。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由兰溪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现场管理,加强车间的通风换气工作。项目投料粉尘、挤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类固体废弃物。项目废包装材料由正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作卫生填埋,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并不扰民。

(五)严格执行环境防护距离要求,严格按项目环评文件确定的车间布局实施项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建议挤出车间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具体需请卫生部门进行核准、确认,请业主、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落实好卫生防护距离等其他各类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已落实。项目与兰溪经济开发区规划等有关规划相衔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施清洁生产,严格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认真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确保环境安全。

(一)已落实。企业已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管道布设工作。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监测日,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间接排放标准。

(二)已落实。加强现场管理,加强车间的通风换气工作。挤出废气经UV光解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混合这一过程在兰溪市堂正格塑胶制品厂直接制成PVC粒子后再由该企业进行挤出工序,故无投料粉尘产生。

监测日,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挤出废气经UV光解设施处理后排气筒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监测日,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厂界四周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已落实。项目废包装材料外销综合利用,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作卫生填埋。

(四)已落实。企业已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

监测日,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符合。挤出车间已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4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做好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公司方须重视环保工作,落实好环评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按照《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要求,做好有机废气治理工作,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和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配备环保工作人员,落实好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并妥善处理周边关系。

已落实。公司已建立了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三废”处理运行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度等。企业已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330781-2018-102-L。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项目在批复后,如规模、地点、设备、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超过五年方可决定建设,须依法报批或审核;在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情形的,应当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及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已落实。本项目在批准建设年限内开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设备、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6

积极采取清洁生产措施,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所需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解决。项目允许污染物最大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14吨、氨氮0.0019吨,其他污染物排放总量按项目环评文件确定的指标控制。项目应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等手续。

企业积极采取清洁生产措施,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企业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0.013吨、氨氮年排放量为0.0013吨,均符合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的总量控制要求。

 

六、验收监测结果

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2018322日至323),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验收实际生产工况达到75%以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生产工况的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2018322日至323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排放口中废水pH值范围为7.31~7.41,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04mg/L、悬浮物33mg/L动植物油1.30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31.0mg/L、总磷5.05mg/L,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间接排放标准 

3、废气

1)有组织废气

监测期间(2018年322日至323日),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排气筒中A线挤出废气经UV光解设施处理后排气筒中氯化氢最大平均浓度为2.68mg/m3、排放速率为0.020kg/h,非甲烷总烃最大平均浓度为5.76mg/m3、排放速率为0.043kg/h,氯乙烯最大平均浓度为<0.200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氯化氢废气处理设施去除率为47.4%~51.3%,非甲烷总烃废气处理设施去除率为86.3%~86.6%。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B线挤出废气经UV光解设施处理后排气筒中氯化氢最大平均浓度为2.20mg/m3、排放速率为0.016kg/h,非甲烷总烃最大平均浓度为5.44mg/m3、排放速率为0.040kg/h,氯乙烯最大平均浓度为<0.200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氯化氢废气处理设施去除率为54.5%~55.6%,非甲烷总烃废气处理设施去除率为87.4%~89.2%

2)无组织废气

监测期间(2018322日至323),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周界外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48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86mg/m3,氯化氢最大浓度为0.082mg/m3,氯乙烯最大浓度为<0.200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

监测期间(2018322日至323),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5.9~58.2dBA、夜间噪声为45.2~48.3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七、验收结论

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新型塑料装饰材料(WPV)项目已建设完成,建设过程手续完备,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按目前生产状况,原则通过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八、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的设计方案、调试报告、操作规程,做好现场的标志标识;做好平时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达标外排。

    2.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环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公示期:2018年8月3日-2018年9月2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溪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0579-88902728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兰溪经济开发区三鑫路21号(大门公示栏)

 

浙江堂正格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