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年产水性涂料400吨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6-06 17:49:16

        2018年4月4日,龙游腾宏水性涂料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涂料400吨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龙游腾宏水性涂料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龙游腾宏水性涂料有限公司位于龙游县城南工业园区龙文路3号浙江馨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是一家专业从事水性涂料加工生产企业。2017年6月,公司委托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龙游腾宏水性涂料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涂料400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7月,取得龙游县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龙游腾宏水性涂料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涂料400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龙环建[2017]59号)。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为:年加工生产砂壁状水性涂料300吨、其他水性涂料100吨。
        项目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工程竣工,投入试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16.67%。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竣工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存在如下变动情况:
        1. 生产设备变更:厂区实际生产设备中搅拌锅较原环评减少一台,设计生产产能仍可以满足加工生产砂壁状水性涂料300吨、其他水性涂料100吨的要求。
        2. 废水处理工艺变更:原环评未对设备清洗废水处理工艺明确,企业实际对设备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3. 粉尘处理工艺变更:原环评要求在各设备投料口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将废气统一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实际企业在搅拌锅投料口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将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进入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4. 固废产生变更:实际由于粉尘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高空外排,无布袋除尘器除尘收集的粉尘灰固废产生。
        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废水
        项目已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池预处理,处理后一同纳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送龙游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外排衢江。
        2. 废气
        项目在搅拌机投料口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将粉尘统一收集后进入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在分散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将有机废气收集,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3. 固废
        项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 噪声
        项目设备基本合理布局,采取了其它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1. 噪声
        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外环境3类标准限值。
        2.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及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中的各污染物指标均可以满足《关于龙游县污水处理厂纳管企业污水排放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龙环[2011]19号)中的相关标准限值;
        龙游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各污染指标出水可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3. 废气
        项目有机废气排气筒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甲醛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粉尘排气筒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试生产期间加强了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问题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对项目相关情况的调查不够详尽实。
七、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 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较好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2. 后续要求
        (1)加强现场及各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相关台账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生产场所地面冲洗废水的管理,防止排入雨水管网。
        (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完善监测报告及相关附图附件。

 

        公示期:2018年6月6日-7月5日

        举报电话:0570-7026185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龙游县城南工业园区龙文路3号(公司大门公示栏)

 

 

龙游腾宏水性涂料有限公司

2018年6月6日

附件:1、龙游腾宏水性涂料专家验收意见

           2、龙游腾宏水性涂料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