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年产5000吨水性涂料、3000吨保温系统材料、2000吨干粉腻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7-13 18:14:52

        2018年07月06日,浙江纳纱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纳纱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性涂料、3000吨保温系统材料、2000吨干粉腻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浙江纳纱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性涂料、3000吨保温系统材料、2000吨干粉腻子生产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上海恒昌机电有限公司(废气设计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三位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元吉路10号(兰溪东胜框业有限公司内),项目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5000吨水性涂料、3000吨保温系统材料、2000吨干粉腻子生产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2月企业委托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纳纱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性涂料、3000吨保温系统材料、2000吨干粉腻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08月21日兰溪市环境保护局以兰环审〔2017〕66号文对本项目进行批复。项目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于2017年9月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58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0.5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高速分散机增加1台、助剂灌增加3只,砂磨机减少1台、贮存釜减少11台、纯丙乳液车间储罐减少2只,其余设备型号、数量与环评一致,与产能相匹配。
        原辅料方面:原辅材料种类、用量与环评一致,与目前产能相匹配。
        污染防治方面: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环评描述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设备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和过滤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再经兰溪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兰江。
        (二)废气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投料、放料时产生的粉尘和分散、研磨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根据核查情况,投料、放料时产生的粉尘和分散、研磨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吸声、隔振与减振措施;对生产车间进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全部置于车间内较中心位置;企业生产时生产车间关闭门窗;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生产管理。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除尘渣、沉淀及过滤渣、废活性炭、原材料包装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根据核查情况,除尘渣、原材料包装物外卖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沉淀及过滤渣、废活性炭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除尘渣、沉淀及过滤渣、废活性炭、原材料包装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根据核查情况,除尘渣、原材料包装物外卖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沉淀及过滤渣、废活性炭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总量排放
        项目向外环境年排放化学需氧量0.011吨、氨氮0.0012吨、VOCs 0.014吨,均符合环评批复中关于总量建议指标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与环评预测基本一致。
六、验收结论
        浙江纳纱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性涂料、3000吨保温系统材料、2000吨干粉腻子生产项目已建设完成,建设过程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废气处理施的日常管理,确保有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完善危废暂存场所,台账记录等。

 

        公示期:2018年7月13日-2018年8月12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溪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0579-88902728

        公示地点:www.jhxnd.com兰溪经济开发区元吉路10号(大门公示栏)

 

浙江纳纱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