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年产电力钢管塔20000吨、铁塔1500吨及水泥电杆15000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09 11:35:13

2017年10月20日,浙江永屹电力杆塔有限公司年产电力钢管塔20000吨、铁塔1500吨及水泥电杆15000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浙江永屹电力杆塔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永屹电力杆塔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华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现场踏勘和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永屹电力杆塔有限公司位于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1号,项目租用浙江超洁实业有限公司一幢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为6169.36平方米。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年3月企业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永屹电力杆塔有限公司年产电力钢管塔20000吨、铁塔1500吨及水泥电杆15000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4月龙游县环境保护局以龙环建[2015]69号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审查。项目于2015年5月开工建设,并于2015年7月投入试运行。公司已建成年产水泥电杆15000支生产线项目。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占总投资1.65%;实际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下述内容存在变动:
1.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实际生产设备减少了2台12 m联动折弯机,1台多空火焰切割机,2套模具,2台冲床,1台车床,1个水泥罐。
2.环评中焊接烟尘配置焊接废气专用净化设备(处理风量不低于6000 m3/h),高于15 m排气筒排放,实际项目采用电阻焊,焊接废气较少,未配置净化设施。
3.环评中要求投料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实际投料搅拌粉尘采用底部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纳入龙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实际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工序中产生的粉尘、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采用电阻焊,基本无焊接废气产生。散装水泥装罐粉尘产生量小,经自制装置简易水封粉尘吸收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搅拌设备已安装挡尘板,粉尘经底部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企业定期对进场道路和堆场附近清洗及洒水抑尘,原料运输车辆采用加盖卡车或盖帆布减少运输过程扬尘量。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折弯机、氩弧焊机、搅拌机、离心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已选择低噪声高效的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设有消声、隔声等综合降噪设施;同时制定了设备维修制度。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有边角料、除尘粉尘、废包装材料和员工生活垃圾。项目过程
中产生的混凝土边角料、除尘粉尘由企业统一收集、回收作原料用于生产;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系统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龙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衢江。
(2)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外颗粒物最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项目厂界四周昼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加强了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所监测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相应标准,项目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建设情况与环评相比有所变动。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配套了一定的治理措施,所监测的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相应标准。项目需经整改具备环保验收条件后方可通过环保验收。
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要求如下:
1.加强现场及各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相关台账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水泥装罐粉尘采用简易水浴除尘,粉尘较大,设施简陋,应按照环评要求安装
适宜的除尘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3.料搅拌粉尘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建议按照环评要求经15米高
空排放。
4.按照相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完善废气产生点位及收集措施
调查,细化环保设施具体情况。根据整改情况,完善监测报告相应的内容。


        公示期:2018年1月9日-2月8日

        举报电话:0570-7026185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1号(公司大门公示栏)

 


浙江永屹电力杆塔有限公司

2018年1月9日

附件:

        1、浙江永屹电力杆塔验收监测报告

         2、浙江永屹电力杆塔环保执行报告

         3、浙江永屹电力杆塔专家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