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2月07日,兰溪市诸葛白云岩矿根据《兰溪市诸葛白云岩矿年开采20万吨建筑用白云岩矿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对兰溪市诸葛白云岩矿年开采20万吨建筑用白云岩矿新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杭州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三位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兰溪市诸葛镇周村,项目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年开采20万吨建筑用白云岩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2年3月委托杭州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兰溪市诸葛白云岩矿年开采20万吨建筑用白云岩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3月19日,兰溪市环境保护局以兰环审〔2012〕16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企业已建成年开采20万吨建筑用白云岩生产线。项目于2012年11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的2.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与原环评基本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装载机减少1台,自卸汽车减少6台,洒水车减少1台,高效立轴冲击式破碎机减少1台,其余生产设备与原环评基本一致。
原辅料方面:原辅材料种类与环评一致,用量与企业现实际产能相匹配。
污染防治方面:与原环评基本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及矿区地表径流雨水。
项目生活废水设置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作为农肥处理;雨水经收集引至多级沉淀池充分沉淀后外排。
(二)废气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钻孔、爆破、运输和破碎各个环节产生的粉尘和爆破工艺中的爆破废气。
中深孔钻机配套干式捕尘除尘装置,凿岩工作面进行洒水预湿处理,粉尘无组织排放;采装作业点可设置喷雾装置;道路平整和硬化,加强道路清扫除尘;配备洒水车每天对矿区道路洒水3~4次,干燥天气适当增加频次;破碎设备配备专门的集尘,除尘系统,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对收集含尘废气进行净化;对进行破碎的原矿石在下破口设置喷水雾装置,在筛分机上方安装喷头定时喷水增湿,同时要求对破碎前的石料也进行增湿处理:限速行驶,严禁超载;运输车辆的必须采取加盖密封措施;加强运输管理及石料外运简易公路沿线绿化,爆破粉尘及爆破废气主体工程采用中深孔爆破,合理设置爆破参数,降低******用量,控制一次爆破用药量,爆破后工人进场延期时间需按规定执行。
(三)噪声
项目移动空压机、筛分机、颚式破碎机安装消声装置;采用中深孔爆破,控制一次用药量,边坡采用定向控制性 预裂爆破;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加强运输管理,限速行驶,加强沿线绿化,选择合理路线,尽量远离民居。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矿区表层剥离产生的一些废树木、废土石、沉淀池沉渣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项目表层土现堆存在现场,用于采期及闭坑覆土等综合利用;树枝及杂草采取异地移植;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监测日,兰溪市诸葛白云岩矿生活废水收集池废水pH值范围为7.59~7.70,其他污染物最大浓度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67mg/L、悬浮物7mg/L、氨氮0.94mg/L、总磷0.14mg/L,动植物油类1.33mg/L。
监测日,兰溪市诸葛白云岩矿矿坑雨水排放口废水pH值范围为7.25~7.40,其他污染物最大浓度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3mg/L、悬浮物<4mg/L、氨氮0.10mg/L、总磷0.10mg/L,石油类<0.01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2、废气
有组织废气:监测日,兰溪市诸葛白云岩矿滚动筛、2#振动筛废气处理设施后出口颗粒物最大浓度为29.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611kg/h;1#、2#破碎机、2#振动筛废气处理设施后出口颗粒物最大浓度为6.8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6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监测日,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0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监测时段,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4.4~56.2dB(A),夜间噪声为42.6~45.6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项目开采过程中产生的表层剥离废土及树木杂草等约401681t/a,项目表层土现堆存在现场,用于采期及闭坑覆土等综合利用,废树木尽量采取异地移植。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吨/年,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兰溪市诸葛白云岩矿年开采20万吨建筑用白云岩新建项目已建设完成,审批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建议企业配备专职环保管理员,认真负责整个项目的环境管理、环境统计、污染源的治理及管理工作。加强对生产噪声和装卸运输车辆的管理。
(2)加强雨季和台风期的生产管理,防止山洪冲刷及泥石流危害,特別要做好临时堆土场的防治工作,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场所和剥离物堆场的安全防范工作。
(3)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布袋更换,确保废气能稳定达标排放。
(4)完善和改进爆破技术,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加强爆破时的安全警戒,以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公示期:2018年2月26日-2018年3月19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溪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0579-88902728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兰溪市诸葛镇周村(矿区大门公示栏)
兰溪市诸葛白云岩矿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