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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用红头文件劝捐 按级别决定捐款额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1-15 16:29:14

核心提示:近日微博晒出一份《关于在市级单位开展“助力五水共治”捐款活动的通知》,文件写明“捐款原则上参考以下标准:正厅级8000元、副厅级7000元……请各单位于2014年1月13日完成认捐工作。”落款为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多位浙江网友表示确有此事。

在研究慈善立法的浙江工业大学吕鑫博士看来,政府“红头文件劝捐”已成为一种“传统”。“或者政府内部针对公务员摊派,或者政府对外以慈善名义摊派。”他说,“目前,我国主要的慈善立法是自199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其中明确规定禁止摊派。但类似摊派在公务员内部一直存在。”

吕鑫认为,类似“五水共治”等公益项目,“是政府的基本责任,不应该通过所谓‘慈善’完成”。此外,吕鑫提出,我国目前的慈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及相关立法尚待完善,而通过此次“红头文件劝捐”,更应反思政府是否适合直接参与募捐活动。

针对记者问及的“捐款去向”问题,台州市水环境整治办工作人员称“会有一个专门账户存放”,但款项使用方面,“暂时没有具体文件说明,但最后一定会有一个专门规划,还在制定过程中”。

在研究慈善立法的浙江工业大学吕鑫博士看来,政府“红头文件劝捐”已成为一种“传统”。“或者政府内部针对公务员摊派,或者政府对外以慈善名义摊派。”他说,“目前,我国主要的慈善立法是自199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其中明确规定禁止摊派。但类似摊派在公务员内部一直存在。”

吕鑫认为,类似“五水共治”等公益项目,“是政府的基本责任,不应该通过所谓‘慈善’完成”。此外,吕鑫提出,我国目前的慈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及相关立法尚待完善,而通过此次“红头文件劝捐”,更应反思政府是否适合直接参与募捐活动。

针对记者问及的“捐款去向”问题,台州市水环境整治办工作人员称“会有一个专门账户存放”,但款项使用方面,“暂时没有具体文件说明,但最后一定会有一个专门规划,还在制定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