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3-2014 浙ICP备13035139号 design by 易点网络
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现将浙江蓝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造纸助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浙江蓝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女埠工业区B区新港路89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公司内公示栏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27日
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审批科,0579-88902728
浙江蓝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1、蓝腾新材料验收意见
2、蓝腾新材料验收监测报告
上一篇:年产8万吨功能性涤纶短纤维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