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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现将浙江康鹏半导体有限公司年产300万片化合物半导体基板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浙江康鹏半导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兰溪经济开发区光膜小镇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公司内公示栏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1月12日
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审批科,0579-88902728
浙江康鹏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1、浙江康鹏验收意见
2、浙江康鹏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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