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年产60万只聚酯轮和200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8-23 15:56:08

        2018年6月23日,浙江建泰塑胶有限公司年产60万只聚酯轮和200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浙江建泰塑胶有限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建泰塑胶有限公司、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本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施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建泰塑胶有限公司年产60万只聚酯轮和200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位于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园区兴业大道21号,建设年产60万只聚酯轮和200吨塑料制品生产线装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2年11月由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建泰塑胶有限公司年产60万只聚酯轮和200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12月龙游县环境保护局以龙环建〔2012〕60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
       (三)投资情况
       本期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21万元。实际总投资为200万元,环保投资11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龙游县环境保护局以龙环建〔2012〕60号文批复内容中的年产200吨塑料制品生产装置。年产60万只聚酯轮生产线企业承诺不再生产。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与原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基本一致,企业承诺年产60万只聚酯轮生产线不再建设生产。据验收监测报告并经现场检查,项目的工艺、设备、除尘工艺、污染治理措施等无变动,不构成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管排入龙游城市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入衢江。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
       (二)废气
       注塑废气--在注塑车间加强通风,废气无组织排放。
       破碎废气--公司产生的废塑料边角料破碎后回用生产,破碎颗粒较大,未配置收集除尘,呈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和隔声措施,厂区绿化降噪。
       (四)固体废物
       压珠硅胶边角料外售委托其他企业综合利用。塑料边角料由公司自行破碎后回用。注塑机废油收集并委托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经监测COD、SS、氨氮、总磷、PH等指标均符合龙环[2011]11号《关于龙游工业园区接管企业污水纳管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压珠硅胶边角料年产生量0.5t/a,外售委托综合利用。塑料边角料由自行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注塑机废油收集并委托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无排放。
       (5)污染排放总量:未作说明。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不评价。
       (2)废气治理设施:不评价。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全部委托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加强了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水环境、大气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除噪声)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问题

       (1)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对项目相关情况的调查不够详实。
       (2)压珠硅胶边角料、注塑机废油外售委托处理未有协议。
七、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较好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具备验收条件。
       2.后续要求
       (1)加强现场及各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相关台账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补充压珠硅胶边角料的外售委托处理协议。
       (3)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

 

        公示期:2018年8月23日-9月22日

        反馈电话:0570-7026185

        公示地点:www.jhxnd.com龙游县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园区兴业大道21号(公司大门公示栏)

 

 

浙江建泰塑胶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3日

附件:1、建泰塑胶专家验收意见

           2、建泰塑胶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