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6日,根据“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美丽华印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组织召开年产5500吨水性医疗食品印材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浙江美丽华印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计单位浙江安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三人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会,并审查了验收监测报告以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资料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2013年4月公司委托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美丽华印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水性医疗食品印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6月兰溪市环境保护局以兰环审〔2013〕56号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本项目从环评批复实施以来,未曾受到环保投诉和处罚。
二、项目建设与变更情况
1、浙江美丽华印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兰溪市黄店镇工业功能区,与环评一致。
2、项目环评设计与实际建设内容变更情况
项目环评设计与实际建设内容变更对照表
项目 | 环评设计 | 实际建设情况 | 备注 | |
建设 规模 | 年产5500吨水性医疗食品印材 生产项目 | 年产5500吨水性医疗食品印材 生产项目 | 一致 | |
公用 工程 | 给水:由当地自来水公司供给 ‚供电:由工业区电网提供 | 给水:由当地自来水公司供给 ‚供电:由工业区电网提供 | 与环评 一致 | |
主体 工程 | 兰溪市黄店镇工业功能区 | 兰溪市黄店镇工业功能区 | 与环评 一致 | |
环保 工程 | 废水 | 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拖洗废水委托兰溪信达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 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拖洗废水委托兰溪信达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 与环评 一致 |
废气 | 项目分散研磨混合过滤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 项目投料、搅拌、分散研磨混合过滤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 与环评 一致 | |
固废 | ① 废原料包装材料厂区内不做清洗,定期由原料厂家回收; ② 滤渣、滤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 一般固废再利用,不能回用的原料包装物出售给回收公司; ④ 生活垃圾厂区内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①废原料包装材料厂区内不做清洗,定期由原料厂家回收; ②滤渣、滤布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③纸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④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与环评 一致 |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提高设备的安装精度,做好平衡调试。安装时采用减振、隔振措施,在设备和基础之间加装隔振元件(如减震器、橡胶隔振垫等),并增加惰性块(钢筋混凝土基础)。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加固减振措施等来降低噪声。
| 与环评 一致 |
3、生产设备变更情况:与环评一致
4、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化,与环评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拖洗废水委托兰溪信达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项目项目投料、搅拌、分散研磨混合过滤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加固减振措施等来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纸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原料废包装桶、滤渣、滤布属危险废物,原料废包装桶由原料供货厂家广州珂宁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利用,过滤残渣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作卫生填埋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浙江美丽华印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水性医疗食品印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XND-LAB(J)2017-06-077(综))表明,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工况约为78.0~79.6%,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中各指标最大日平均浓度分别为:pH值6.93~7.24、化学需氧量119mg/L、悬浮物21mg/L、动植物油类1.46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7.58mg/L、总磷0.74mg/L,均符合DB 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项目投料、搅拌、分散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为3.42mg/m3、排放速率为0.009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VOCs浓度为0.812mg/m3、排放速率为0.002kg/h,VOCs排放速率符合《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1991)标准。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9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VOCs浓度未检出,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中总挥发性有机物8小时均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2.2~59.5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纸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原料废包装桶、过滤残渣属危险废物,原料废包装桶由原料供货厂家广州珂宁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利用,过滤残渣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作卫生填埋处理。
5、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不计入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浙江美丽华印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水性医疗食品印材生产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按目前状况,验收组同意该项目废水、废气环保设施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应由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严格按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确定的内容组织生产,严格落实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加强性信息公开,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确保环境安全、社会和谐;
2、进一步规范危废仓库,做好现场的标志标识,做好台账及严格按危废转移联单管理;建议加强废气的收集,进一步加强治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公示期:2018年1月11日-2018年1月10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溪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0579-88902728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兰溪市黄店镇工业功能区(大门公示栏)
浙江美丽华印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