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年产24万箱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9-10 17:37:34

        2018年9月1日,龙游满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4万箱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龙游满香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龙游满香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工业区,企业于2010年投资880万元年产24万箱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2010年8月公司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龙游满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4万箱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年8月龙游县环境保护局以龙环建[2010]126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
        项目于2011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1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1.67%。
        本次验收范围为龙环建〔2010〕126号批复内容,为项目整体性竣工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变化情况:
        1.生产设备变化情况:项目原环评需搅肉机和抛肉机各两台,实际建设过程中增加了切丁机和切片机各一台,同时搅肉机和抛肉机各减少了一台。
        2.原环评需设置一台锅炉,实际由于园区集中供热,锅炉取消,相应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取消,相应固废不产生。
        3.原环评格栅固废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实际废水处理无格栅,只进行简单的沉淀,故无格栅固废产生;因未建设SBR处理设施,故无相应污泥产生。
        4.环评要求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与经格栅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并经SBR系统处理后达标外排;实际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与经多级隔油沉淀后的生产废水纳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衢江。
        5.生产废水经隔油产生的废油脂经蒸汽加热后捞出后,外售综合利用。
        6.项目原料用无骨猪肉,故无冻肉骨头的固废产生。
        项目未构成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废水
        生产废水经多级隔油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湖镇污水管网,最终经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衢江。
        2.废气
        项目无工艺废气产生,厂区不设立食堂,无食堂油烟废气产生。
        3. 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废水经隔油、蒸汽加热后捞出的废油脂和生活垃圾。废油脂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 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其它有助于消声减振的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1. 废水
        公司废水排放口中废水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L、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最大日均值浓度均符合《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1992)表3肉制品加工标准;氨氮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间接排放标准。龙游县湖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外环境2类标准限值。企业夜间不生产。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试生产期间加强了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问题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对项目相关情况的调查不够详尽。
七、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 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较好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基本具备阶段性验收条件。
        2. 后续要求
        (1)加强现场及各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相关台账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完善监测报告内容及相关附图附件。

 

        公示期:2018年9月10日-10月16日

        反馈电话:0570-7026185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龙游县湖镇镇沙田湖工业区(公司大门公示栏)

 

 

龙游满香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

附件:1、龙游满香食品专家验收意见

           2、龙游满香食品验收监测报告

          3、龙游满香食品环保执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