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3日,龙游旭荣纸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档生活用纸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龙游旭荣纸业有限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龙游旭荣纸业有限公司、浙江龙游圣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本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施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浙江龙游圣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龙游旭荣纸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档生活用纸生产线项目位于浙江龙游工业园区龙山路25号,分二期建设4台纸机生产线,一期2台纸机、二期2台纸机,建成后形成年产6万吨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7月由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龙游旭荣纸业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档生活用纸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7月27日衢州市环境保护局以衢环建〔2017〕28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
(三)投资情况
本期项目总投资10775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400万元。一期项目实际总投资为8000万元,环保投资37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衢州市环境保护局以衢环建〔2017〕28号文批复内容中的2条OK-F1000-2860型纸机生产线的内容,建成形成产能为3万吨高档生活用纸。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与原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基本一致,打浆少建了一座配浆池。据验收监测报告并经现场检查,项目的工艺、设备、除尘工艺、废水处理措施等无变动,不构成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排入企业总排污口,与生产废水一道纳管处理。
(2)建成了清白水池、超清白水池、多园盘过滤器等白水回用处理措施。
(3)多余白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经企业总排放口纳管。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在公司总排污口汇合后纳管,排入龙游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达标处理后排入衢江。
(二)废气
投料粉尘采用车间通风换气,投料工序地面及时洒水或清扫,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和隔声措施,厂区绿化降噪。
(四)固体废物
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物化污泥、废包装材料等,外售委托其他企业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委托浙江海宇润滑油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编制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建成了25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设置事故阀门切换系统。
(2)在线监测装置
建设有标准化排污口,废水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局联网。
(3)其他
没有其他内容。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总排放口废水经监测COD、SS、氨氮、总磷、pH等指标均符合龙环[2011]11号《关于龙游工业园区接管企业污水纳管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吨纸废水排放量为9.59吨,白水回用率95.0%,符合相关要求。
(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昼间、夜间的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物化污泥、废包装材料等外售委托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委托浙江海宇润滑油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无排放。
(5)污染排放总量
本项目废水中污染物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14.39吨,氨氮0.63吨,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未作评价。
(2)废气治理设施:不评价。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全部委托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加强了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了水环境、大气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除噪声)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问题
(1)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对项目相关情况的调查不够详实。
(2)物化污泥、废包装物等一般废物外售委托处理未有协议。
七、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较好落实了“三同时”有关要求,基本具备验收条件。
2.后续要求
(1)加强现场及各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相关台账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补充物化污泥、废包装物等一般废物外售委托处理协议。
(3)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
公示期:2018年7月2日-7月31日
举报电话:0570-7026185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龙游工业园区龙山路25号(公司大门公示栏)
龙游旭荣纸业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
附件:1、龙游旭荣纸业专家验收意见
3、龙游旭荣纸业环保执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