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年产200万辆儿童滑板车、100万辆儿童玩具电动车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6-27 16:51:35

        2018年02月07日,浙江名邦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名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辆儿童滑板车、100万辆儿童玩具电动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对浙江名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辆儿童滑板车、100万辆儿童玩具电动车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杭州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三位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名邦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项目性质为技改,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年产200万辆儿童滑板车、100万辆儿童玩具电动车,目前100万辆儿童玩具电动车未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4年6月委托杭州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名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辆儿童滑板车、100万辆儿童玩具电动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8月兰溪市环境保护局以兰环审〔2014〕83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企业已建成年产200万辆儿童滑板车的生产规模生产线。项目于2016年2月开工建设,2017年9月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4300万元,环保投资78万元,占总投资的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阶段性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企业实际安装的生产设备与环评中生产有发生一定变化,其中注塑机减少6台;冲床增加2台;抛丸机减少2台;全自动剥线机减少2台;粉碎机减少3台。其余生产设备数量、型号均未发生变化,与环评一致。
        原辅料方面:实际消耗的原辅材料种类与环评一致,消耗量与实际产能相匹配。
        污染防治方面:与原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产,企业废水排放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二)废气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塑废气、热风发生炉燃生物质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注塑废气车间通风稀释后排放;焊接烟尘车间通风稀释后排放;抛丸粉尘经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口排放;喷塑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热风发生炉经水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对其采用减震、隔声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废边角料、灰渣、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
        项目废边角料由相关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灰渣、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标准排放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氨氮、总磷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2、废气
        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塑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抛丸废气处理设施和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热风炉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烟尘最大排放折算浓度、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折算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折算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食堂油烟净化器后排气筒废气中油烟最大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限值标准。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南侧、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西侧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边角料外售给正规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灰渣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收集粉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年排放化学需氧量0.213吨、氨氮0.025吨、二氧化硫0.036吨,氮氧化物0.182吨,符合兰环审〔2014〕83号文中关于总量控制目标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浙江名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辆儿童滑板车、100万辆儿童玩具电动车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完备,目前已建成年产200万辆儿童滑板车的生产规模生产线,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延长使用期限,运行时每班应备有台帐记录,减少污染物排放。
        2、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工作。
        3、完善长效的环保管理机制,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期:2018年6月27日-2018年7月26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溪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0579-88902728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大门公示栏)

 

浙江名邦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