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25日,兰溪市樽玺石材有限公司根据《兰溪市樽玺石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破碎石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兰溪市樽玺石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破碎石生产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杭州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三位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兰溪市兰江街道新陈村,项目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60万吨破碎石生产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 016年1月企业委托杭州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兰溪市樽玺石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破碎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01月28日兰溪市环境保护局以兰环审〔2016〕11号文对本项目进行批复。现企业已建成年产60万吨破碎石生产项目生产线。项目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2017年4月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占总投资的1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生产设备方面:生产设备与环评一致。
原辅料方面:原辅材料种类、用量与环评一致,与目前产能相匹配。
污染防治方面: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环评描述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冲洗废水。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沼气净化池处理后排入赤溪。
(二)废气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筛选工序、装卸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原料破碎前预湿,破碎机周围设置钢板维护;破碎机出料口和振动筛出口安装配套布袋除尘装置;皮带输送机进行密闭处理,在破碎机进料口和出料皮带口设置喷头喷水,装卸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吸声、隔振与减振措施;对生产车间进行合理布局,破碎筛选设备等高噪声设备全部置于车间内较中心位置,加工车间两侧墙体采用空心墙隔声,南面敏感点侧设置5米高的围墙;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生产管理。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粉尘及生活垃圾。
根据核查情况,粉尘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氨氮、总磷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2、废气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破碎、振动筛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高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粉尘及生活垃圾。
根据核查情况,粉尘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总量排放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目标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兰溪市樽玺石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破碎石生产项目已建设完成,建设过程手续完备,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砂场做好场地硬化,完善场地雨水收集,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
(2)规范场地的堆场,加强扬尘治理,做好洒水抑尘工作。
(3)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避免夜间生产。
公示期:2018年5月29日-2018年5月28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溪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0579-88902728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兰溪市兰江街道新陈村(大门公示栏)
兰溪市樽玺石材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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