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5日,浙江金豪龙珠宝有限公司年产12吨黄金珠宝生产线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金豪龙珠宝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华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金豪龙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年产12吨黄金珠宝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龙游县东华街道宝塔路108号。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以正品金块为原料年产12吨黄金珠宝。不涉及提金、冶炼、池浸、堆浸及提纯等生产工序,在熔金过程中不得添加任何金属。
2.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10年3月企业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0年4月龙游县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浙江金豪龙黄金珠宝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龙环建[2010]32号)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10年4月开工建设,2011年5月投入试生产。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1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左右,占总投资的0.56%。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年产12吨黄金珠宝生产线的整体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如下变化:
1.新增了吊色工序,增加了吊色用烧杯,吊色工艺新增少量硫酸作为原料。.取消了倒模工艺,取消了电炉设备,改用熔金锅代替。起板设备、蒸蜡炉取消,捶打机减少2台。
2.环评中以乙炔燃烧作为熔金热源,实际使用煤气加氧气助燃供热。
3.增加了危废废液压油。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基本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
1.废气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吊色环节产生的酸雾、熔金废气、焊接废气。
吊色酸雾经气柜收集经碱液喷淋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熔金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经配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厂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吊色酸雾喷淋废水、水膜除尘废水、吊色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吊色酸雾经碱液喷淋后产生的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熔金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吊色清洗废水用碱液中和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一并排入灵江港。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油压机、搅拌机、冲床等机械设备在运行产生的噪声。厂区基本布局合理,加强了绿化,设备均布置在室内。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金粉、液压油、生活垃圾。由于金粉比重大,工人可用刷子收集到专用收集箱后回用于熔金;液压油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公司内,目前企业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生活垃圾由企业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其它
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报告显示,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76.0%~77.0%,生产设备运行正常,工况稳定,生产负荷满足竣工验收规定。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企业废水排放口废水中pH值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2.废气
吊色酸雾处理设施后排气筒废气中硫酸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熔金处理设施后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浓度最高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建设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六、验收存在的问题
1.项目增加了吊金工艺,设备、产排污、处理措施等有一定变动。
2.验收监测报告对相关问题的调查不够详细,验收结论不明确。
七、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1.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并经充分讨论审议后,认为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落实,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设未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但项目存在一定的变动。项目经整改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后方可通过环保验收。
2.后续要求
(1)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妥善处置各类固废,确保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项目增加了吊金工艺,设备、产排污、处理措施等有一定变动。企业应向环保主管部门报备,按照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在明确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前提下可编制补充说明开展环保验收。
(3)完善危废暂存措施,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妥善处置废液压油等危废。
(4)完善验收监测报告。补充完善环境风险应急相关内容;细化各股废水产生、回用情况以及废水处理过程中固废情况调查;核实总量控制符合性分析;按照相关验收技术规范要求明确验收结论。
公示期:2018年5月24日-6月23日
举报电话:0570-7026185
公示地点:www.jhxnd.com; 龙游县东华街道宝塔路108号(公司大门公示栏)
浙江金豪龙珠宝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4日
附件:1、浙江金豪龙珠宝专家验收意见
3、浙江金豪龙珠宝环保执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