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乐羊羊生态农业湖羊养殖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10 15:39:42

       2018年01月09日,兰溪市乐羊羊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根据《乐羊羊生态农业湖羊养殖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乐羊羊生态农业湖羊养殖开发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杭州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会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会前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会上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金华信诺达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提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兰溪市乐羊羊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兰溪市诸葛镇周村(里仁范自然村),是一家专业的湖羊生态养殖公司。公司占地面积55亩,其中养殖区占地20亩,种植区占地35亩。项目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年存栏3780只湖羊养殖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4月公司委托杭州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乐羊羊生态农业湖羊养殖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5月兰溪市环境保护局以兰环审〔2014〕48号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项目于2014年4月开工建设,2014年8月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2124万元,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1.5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生产工艺方面、原辅料方面、污染防治方:与原环评一致。
       总平面布置方面:整体来看,项目生产布置和原环评描述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根据核查情况,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经沼气净化池(360m3)进行处理,由畜牧局沼液车运输,用于菜地灌溉施肥。
       (二)废气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养殖区的恶臭气体和饲料加工粉尘。
       根据核查情况,项目养殖区的恶臭气体和饲料加工粉尘都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对其采用减震、隔声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包括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羊粪、废包装袋、病死羊尸体、废农药瓶以及生活垃圾。
       项目羊粪外销综合利用;废包装袋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病死羊尸体由化尸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废农药瓶由兰溪市诸葛镇农业综合服务总公司双牌配肥配药站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 废水
       项目废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生化需氧量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表1旱作的水质要求。
       2、废气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硫化氢、氨最大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最大浓度符合《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593-2005)表7标准。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场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 固体废物
       项目羊粪外销给浙江天保药材发展有限公司等综合利用;废包装袋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病死羊尸体由化尸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废农药瓶由兰溪市诸葛镇农业综合服务总公司双牌配肥配药站回收;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够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乐羊羊生态农业湖羊养殖开发项目手续完备,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的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各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加强防疫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规范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
       2、规范沼液、羊粪的运输,完善长效的环保管理机制,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期: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9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溪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科,0579-88902728

        公示地点:www.jhxnd.com兰溪市诸葛镇周村(里仁范自然村)(公司大门公示栏)

 

 兰溪市乐羊羊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0日